
发改委:“十二五”将继续完善节能产品鼓励政策。
发布时间:
2014-03-18
9月29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,我国在促进节能、提高能效、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已经采取了很多价格、税收方面的政策,这几年在煤、油方面也开始实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定价机制,最近又开始发展合同能源管理,也就是节能的服务产业。国家发改委规定,给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三年减税、三年免税的政策。
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企业,有税收上减免的优惠,对上网电价也有一些鼓励性的措施。利用节能技术对落后的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,政府给予15%的财政补贴,通过“以奖代补”的政策给予补贴。对节能产品也实行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,比如对使用节能灯,财政上补贴50%,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又补贴了50%。对节能空调、节能电机等一些节能产品,财政上也给予了补贴。
解振华表示,国家鼓励电厂脱硫,对脱硫电厂的上网电价每一度电增加了0.15元,通过这类价格、税收、财政补贴的政策鼓励整个社会在节能环保方面采取更多的行动。所有这些经济政策,将在“十二五”期间继续坚持,继续完善,根据发展还会建立一些新的经济政策,更多地采用鼓励性政策、刺激性政策,让大家节能减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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